日前,經吉林市委批準,吉林市紀委監委對蛟河市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韓繼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韓繼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車私用,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廉潔紀律,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反工作紀律,利用職權違規干預、插手訴訟案件,違規留存案件材料。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伙同他人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韓繼偉身為司法機關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受利益驅使,與案件當事人進行不正當交往,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毫無敬畏之心,喪失紀法底線,膽大妄為,任性用權,執法犯法,嚴重損害法官形象、破壞司法公信力,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吉林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韓繼偉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來源:吉林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