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進一步幫助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助力長春市體育企業紓困發展,加快促進體育消費,帶動地方經濟發展。長春市體育局決定在長春市范圍內開展2022年體育消費券惠民活動?;顒臃桨溉缦拢?/p>

  一、活動名稱

  “挖潛力、促消費”體育消費券惠民活動

  二、活動時間

  裝備券:2022年12月30日-2023年2月2日

  健身券:2022年12月30日-2023年3月16日

  冰雪券:2022年12月30日-2023年3月16日

  三、發放對象

  在長春市境內居留的居民

  四、適用范圍

  名單見附件

  五、活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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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活動體育消費券額度為1000萬元,分為裝備券、健身券和冰雪券三種。

  裝備券

  裝備券總發放額度為300萬元,專項用于購買體育裝備,面額分為50元、100元、200元三種。

  裝備券數量配比:面額50元裝備券共4000張、面額100元裝備券共16000張、面額200元裝備券共6000張,合計26000張。

  消費滿150元可使用1張50元裝備券、滿300元可使用1張100元裝備券、滿500元可使用1張200元裝備券。

  本次活動采用分批次發放形式,每輪消費周期起始日9:00開始發放,每輪核銷截止時間為每輪消費周期的最后一日22:00。如提前核銷完畢則活動自動結束;若活動結束后資金未全部核銷,剩余資金將直接轉入冰雪券。

  第1輪消費周期:12月30日——1月5日

  第2輪消費周期:1月6日——1月12日

  第3輪消費周期:1月13日——1月19日

  第4輪消費周期:1月20日——1月26日

  第5輪消費周期:1月27日——2月2日

  健身券

  健身券總發放額度為300萬元,專項用于購買健身運動服務?;顒訒r間為2022年12月30日-2023年3月16日,總發放數量為15000張,每日發放數量為2000張。健身券可在健身場館和冰雪場館使用,單筆消費滿500元使用1張健身券,立減200元。已領健身券僅當日有效,已領健身券核銷截止時間至當日22:00,當日未使用則自動作廢,由系統收回至市民卡平臺,第二天重新發放。如剩余健身券數量不足2000張時以實際數量發放為準;健身券全部核銷后,活動自動結束。

  冰雪券

  冰雪券總發放額度為400萬元,專項用于購買冰雪運動服務?;顒訒r間為2022年12月30日-2023年3月16日,總發放數量為20000張,每日發放數量為3000張。冰雪券僅限于在冰雪場館使用,單筆消費滿500元使用1張冰雪券,立減200元。已領冰雪券僅當日有效,已領冰雪券核銷截止時間至當日22:00,當日未使用則自動作廢,由系統收回至市民卡平臺,第二天重新發放。如剩余冰雪券數量不足3000張時以實際數量發放為準;冰雪券全部核銷后,活動自動結束。

 ?。ǘ┌l放平臺

  本次活動發放平臺為長春市民卡APP。市民可在手機應用商店下載“長春市民卡APP”,通過實名注冊登錄后綁定銀行卡進行消費。

 ?。ㄈ╊I取方式

  裝備券

  手機登錄長春市民卡APP,進入首頁,點擊領券中心,按照規定時間搶券,搶券成功后保存在“我的優惠券”中。裝備券搶完即止,不兌換現金、不找零,不可轉贈。每輪消費周期各種面額裝備券每人限領1張,合計限領3張。每人每天最多可核銷3次,單次消費僅限使用1張裝備券。已搶裝備券僅在本輪消費周期內使用,逾期未使用或退貨則自動作廢,由系統收回至市民卡平臺。

  健身券、冰雪券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3月16日期間,每日上午8:00使用長春市民卡APP,進入領券中心,參與領券,已領消費券核銷截止時間至當日22:00。健身券每日發放數量為2000張、冰雪券每日發放數量為3000張,如健身券或冰雪券實際數量不足每日發放數量,則以實際數量發放為準。每個賬號每日限領1張健身券、1張冰雪券,合計限領2張,領券成功后,健身券或冰雪券即時存入個人賬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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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在承接裝備券、健身券和冰雪券的商貿企業、健身場館、冰雪場館結賬時,出示市民卡APP付款碼并點選使用對應券種即可參與活動。

  健身券可在健身場館和冰雪場館使用,冰雪券僅限于在冰雪場館使用。

  六、注意事項

  1、體育消費券不與其他政府部門消費券疊加使用,不能用于個人轉賬,不兌換現金,不可轉贈。

  2、參與活動的消費者需要在長春市民卡APP綁定手機號碼及銀行卡,且已完成實名認證。

  3、由于裝備券面額不可拆分,因此退貨方式為全額退貨,不允許差額退貨;退貨后,返還消費者個人實際支付金額,消費券金額由系統回收至發放平臺。

  4、為保證活動有序進行,如消費者出現作弊違規行為(如刷單、套現等),將取消其活動參與資格,并收回已使用的消費券。構成違法犯罪的,報請公安機關依法依規查處。

  5、參與活動的消費者應主動配合商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6、對違規使用體育消費券的商貿企業、健身場館和冰雪場館,采取禁止參與體育消費活動、加入體育活動失信黑名單等處罰措施,情節嚴重或違規行為涉及金額較大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如發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費券發放及使用發生變更或調整,以長春市體育局公告為準。

  七、工作分工

  1、市體育局牽頭負責活動方案制定、合作協議簽署及活動組織實施;落實活動資金,并及時撥付指定賬戶;做好活動期間輿情監控工作,并配合開展宣傳報道;提供承接體育消費券的商貿企業、健身場館和冰雪場館名單。

  2、長春市民卡和吉林銀行提供本次合作項目的全流程落地及運營服務,具體內容如下:

 ?。?)與商貿企業、健身場館和冰雪場館前期溝通,安裝活動專用POS機并進行測試,確保本次活動順利進行;

 ?。?)及時反饋活動進展情況,并按要求提供核銷數據等材料;

 ?。?)向市體育局提供活動期間每日核銷數據。

  長春市體育局

  2022年12月26日